军营必经路30余只摄像头被整改 消除军事泄密隐患。监控摄像头在日常生活中很常见,但在军事管理区周边私自安装的联网监控设备如果记录部队活动轨迹,可能会导致军事秘密被窃取和传播,对国家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最近,最高检发布了10起全民国防教育日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就包括因军事管理区周边违规安装监控摄像头而引发泄密风险的案例。2024年5月,某市检察院开展了一项维护国防和军事利益的专项监督活动。6月,某部队向当地检察机关反映,在进出营区的必经村庄道路上,村民、企业和机关等共安装了30余只监控摄像头,存在军事泄密隐患。
检察机关迅速介入并多次实地勘查,发现该区域由于经济发展,外来人员较多,人员结构复杂,且未全面覆盖“天网工程”。个人和企业出于安全考虑安装了这些联网摄像头,但它们能够拍摄到部队活动,并具有连接互联网的功能,存在泄露军事秘密的风险。
7月18日,市检察院向县政府发出磋商函,督促其加强对军事管理区周边区域摄像头安装行为的管理,加强军事秘密保护宣传教育,并深化军地沟通协作。相关部门迅速采取措施:调整并固定了13只由企业和行政机关拥有的摄像头方向,使其不再能拍摄到部队行动,并断开网络;拆除了19只村民私人所有的摄像头;公安机关部署了“天网工程”,增设更新了7只摄像头,既保障了村民的治安需求,又避免了新增私人摄像头的情况;街道和村委共同加强了军事设施保密宣传教育,县委网信办也加强了国防领域网络安全管理。此外,政府常态化运行军地协作机制,确保及时响应军队需求。
后期,检察机关对整改情况进行了评估,确认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涉军安全隐患已被消除。这个案例提醒我们,保密工作无小事,它可能就隐藏在一枚摄像头或一次随意拍摄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和其他涉密场所应采取保密措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开放。同时,《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明确,在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及国家机关等涉密单位周边安装图像采集设备时,需事先征得相关涉密单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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